什麼是開拓與創新精神?

創業指把握機遇,轉化成意念,造福他人。當中所產生的價值可以是經濟性、文化性及社會性。
 
開創教育是透過不同的教學方法及活動,培養學生在投入價值創造的行動時所需的能力和經驗,在過程中將機遇和個人想法轉化成有利他人的價值。
— Danish Foundation for Entrepreneurship
香港教育局於2017年指出「開拓與創新精神」的特質包括具備創造力和創新的能力、積極主動和勇於承擔責任,能評估和承擔風險,在不確定的情況下,仍能保持堅毅,以及把握未來機遇。培養「開拓與創新精神」並不是教導學生創業,它聚焦於培養價值觀和態度、共通能力及知識。

香港開拓與創新能力架構

本計劃的研究團隊,香港教育大學於2022年透過檢視國外現行的開創能力架構和整合各地有關文獻,確認了16項適合香港
教育的開創能力,最後組成「香港開拓與創新能力架構」。
架構涵蓋4大範疇,每範疇包含4項能力。整個架構的16項能力全都是為推動個人成為才德兼備、有遠見並敢於創新和承擔的新世代領袖而訂立。

價值觀

洞悉機遇
  • 相信可於日常生活中發現機遇
  • 相信機遇可應對未知環境/困難
有願景
  •  相信自己所想像的將來
  • 相信願景可引領行動
凝聚力
  • 相信團隊擁有共同價值觀
  • 相信擁有多樣性背景的團隊能提高思想交流和學習
社會責任
  • 相信社會參與是有必要的
  • 相信明智的決策會貢獻社會及環境

態度

積極主動
  • 熱衷於伸出援手及解決問題
  • 熱衷於主動作出創造價值
熱枕
  • 熱衷並堅持不懈地將目標和抱負實現
  • 熱衷於其事業
自信
  • 相信自身能力可作出改變
  • 有信心戰勝具挑戰性的工作
謙遜
  • 欣賞別人的付出
  • 向他人展示真誠的關懷

知識

創新
  • 能夠接納和適應新思維
  • 能夠試驗創新思維
經濟及財務知識
  • 能夠作出簡單預算及編製財務報表
  • 能夠作出財務決策及定時檢討
規劃及管理
  • 能夠識別起動方向並為工作制訂優先次序
  • 能夠監察及檢討行動
承擔風險
  • 能夠識別風險
  • 能夠避免不必要風險

技能

領導力
  • 能夠促進團隊能力
  • 能夠啟發和激勵別人
資源調配
  • 能夠尋找及分配所需資源
  • 能夠善用有限的資源
反思學習
  • 能夠反思及檢討成就與失敗
  • 能夠透過反思和檢討作出改進
關愛
  • 能夠接納社會文化及經濟多樣性
  • 能夠識別他人的需要和社會問題
以上框架經由本計劃研究團隊教育大學發展,同時亦為夥伴學校課程的學習目標。